汇智融达基金
客服热线:0731-84258080 会员登录 | 注册
12月12日,“百家私募,齐聚山南”私募基金系列沙龙在杭州万豪酒店圆满落幕。活动现场,积募赵静(懂私募的赵小姐)以《私募监管要点解析,让合规在运营中落地》为主题,分享了私募投资基金近期监管动态、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合规要点解析、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合规运营实务。
以下为演讲干货分享:
私募投资基金近期监管动态 1、私募基金发展规模 自2015年以来,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产品规模持续增长。截止2017年11月,中基协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1836家,已备案私募基金64633只,管理基金规模10.90万亿元。 2、私募投资基金主要监督规范 当前,私募基金全方位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国务院私募监管顶层设计呼之欲出,“一行三会”整合大金融统一监管,中基协“7+2”自律体系全面落地,资管产品增值税即将登上历史舞台,整体监管框架已初现格局。与私募基金相关的法规主要有以下几部: ■ 2014年2月7日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 2016年2月1日实施《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 2016年2月4日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2016年7月15日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 2016年7月18日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 2017年3月1日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服务办法(试行)》 ■ 2017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2017年11月3日实施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14)》 ■ 2018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另外,还有两部影响较大的法规: 一是2017年8月30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二是2017年11月17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3、私募投资基金合规热点话题 今年以来,私募基金规模飞速扩张,与此相应的热点话题不断,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中基协“新老系统切换”及专业化经营 自2017年4月5日起,私募机构的管理人登记、产品备案等需要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AMBERS)进行。多类业务类型、兼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私募机构,整改后仅可拥有一类机构类型,且只可备案与该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 (2)资管行业“营改增” 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要求“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简易计税方法” 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我国资本市场首部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规定。规定了统一的投资者分类体系、产品的分级机制、双录留痕筹备、评估数据库搭建要求、机构自查、“20年保存期限”等,强化了适当性义务及违反后的责任约束。 (4)待落地的“私募基金管理条例” 2017年8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在针对于私募基金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 (5)国有资本划转新政 国发〔2017〕49号——《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原来对于上市时国有股成份认定和转持已经不适用,而是统一划转所有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一级股份给社保基金,停止执行以《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为代表的相关国有股份转持的规定。 4、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检查情况一览 2015年,140余家私募机构现场检查、40余家风险排查,60家机构和8个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9家私募机构立案稽查,21家私募机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地方政府。 2016年,305家私募机构专项检查,涉及基金2462只,管理规模0.9万亿元。116家机构行政监管措施,13家机构立案稽查,20条犯罪线索,73家私募机构行政监管措施点名通报。 2017年,328家私募机构专项检查,共涉及基金2651只,管理规模1.27万亿元,占行业总规模的14.8%。83家机构行政监管措施,6家机构立案稽查,8家私募机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被通报地方政府或移送公安部门。 (9月8日,证监会通报) 5、私募投资基金合规运营体系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合规要点解析 1、私募管理人运营管理全貌 • 投资企业创设 • 建立健全治理结构 • 内控管理制度及合规体系建设 • 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及激励约束机制 • 中基协登记备案 • IT建设 • 基金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 规范投资决策 • 私募基金产品销售募集 • 私募基金产品发行运营 • 信息更新与披露 • 入会申请 2、中基协4大报送系统 ■ 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 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 远程培训系统 3、私募管理人合规募集时应注意的事项 (1)合规募集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第二十条规定,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投资者应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2)合格投资者标准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3)合格投资者人数 契约型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数量累计不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超过50人。 对于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的投资者,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数量。但是,依法设立并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集合投资计划,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4)合规募集流程 在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募集流程”,获取普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募集流程图。 4、私募管理人合规披露时应注意的事项 5、私募管理人中基协入会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基金行业协会,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基金行业协会。” 中基协 [2014]1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登记,第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根据《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近期入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初步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观察会员的入会条件的规模门槛,主要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的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或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缴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正在管理的资产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一)自成为观察会员之日起满一年; (二)最近一年在协会备案的基金规模在二十亿元以上,或者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在三亿元以上; (三)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协会自律规则的行为。 ■ 普通会员 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人、符合协会规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 观察会员 不符合普通会员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 联席会员 基金服务机构 ■ 特别会员 包括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指数公司、经副省级及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基金行业协会、境内外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等。 为什么要加入中基协会员? 一、中基协的会员管理人却只占管理人总数的1%。主要因为协会对入会的会员还是有一定要求的,所以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意味着得到了基金业协会的认可,这样一来就提高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声誉。 二、通过中基协提供的各项会员服务和活动,可以和更多行业内的会员进行沟通交流,接收基金行业的最新讯息,甚至参与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制定。 三、获得申请成为新三板做市商的资格。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2016)第二条的规定,只有已成为中基协普通会员的私募机构方可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评审申请材料。 四、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2号-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服务》的要求,作为会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投资顾问。 五、成为会员的创投私募享受股份限售期缩短的政策支持,即“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对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安排,将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发行人有实际控制人的,非实际控制人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按照《公司法》第141条的有关规定锁定一年。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对于非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但位列合计持股51%以上股东范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不再要求其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而是按照《公司法》第141条的有关规定锁定一年。”并且可以享受到会费减免等差异化会员服务。创投类私募入会审核也将优先办理。 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合规运营实务 1、私募基金产品生命周期 ■ 私募基金产品立项 ■ 私募基金产品设计 ■ 私募基金产品募集 ■ 私募基金产品成立 ■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 私募基金份额登记 ■ 私募基金估值核算 ■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 ■ 私募基金开放申赎 ■ 私募基金收益分配 ■ 私募基金清算终止 2、私募投资基金的业务流程 3、基金产品运营概况 ■ 产品成立之后的运营,均围绕资金进入和资金退出进行。 ■ 资金进入:投资者资金→募集账户→TA根据FA给出的估值结果确权→托管账户→交易资金账户 ■ 资金退出:TA根据FA给出的估值结果确权→交易资金账户→托管账户→募集账户→投资者资金 ■ 资金同进同出。 ■ 开放日、收益分配日、信息披露、清算日。 4、基金产品收益分配的要点解析 基金的收益来源: ■ 一是买券卖券产生的差价收益,卖了以后变现。 ■ 二是持仓债券期间产生的利息、货币基金产生的收益,还有各类有价证券产生的价格波动。 ■ 持仓产生的收益又分为两类,一是价格波动产生的浮盈浮亏,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把这部分叫未实现收益,不能作为收益分配,因为变现能力不强。二是债券利息、货币基金收益等,虽然也没拿到现金,但总体来讲,兑付的刚性比较强,可以作为已实现收益进行分配。 5、基金产品合规信披的时间节点 (1)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 基金基本信息、管理人基本信息、投资信息、募集期限、费用承担方式、收益分配等。 (2)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 ■ 每月度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披露月报 ■ 每半年结束之日起1个季度内披露半年报 ■ 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披露季报 ■ 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