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客服热线:0731-84258080     会员登录 | 注册

中证协发布场外期权规则 落实证券公司分级管理

近日,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下文称《通知》),强化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通知》内容包括对券商采用分层管理,明确场外期权标的以及违规惩戒事项等,自5月28起生效。

根据《通知》,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交易商分级制度下,一级交易商可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

标的管理方面,协会对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交易标的、对冲标的实行自律管理。交易商可以开展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个股、股票指数、大宗商品等资产为合约标的的场外期权业务。

此外,交易商及协会认定的场外期权业务重要交易对手应当定期向协会报送规定的场外期权业务信息。交易商未按要求报送业务信息、影响监测监控情形的,协会将采取自律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证监会查处。

 首   页  |   关于我们   |   资质荣誉  |  投研团队  |  组织架构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5.深圳汇智融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508448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   法律顾问: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